96年9月、10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 特獎 41292387 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二百萬元 頭獎 32971009 39376966 50336841 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二十萬元 二獎 末七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四萬元 三獎 末六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一萬元 四獎 末五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四千元 五獎 末四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一千元 六獎 末三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二百元 兌獎日期 2007/12/6 ~ 2008/3/5 96年7月、8月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 特獎 94706755 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二百萬元 頭獎 01151187 20658657 76860639 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二十萬元 二獎 末七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四萬元 三獎 末六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一萬元 四獎 末五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四千元 五獎 末四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一千元 六獎 末三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二百元 兌獎日期 2007/10/6 ~ 2008/1/5 本對獎單如有排印錯誤,以財政部開獎紀錄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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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獎注意事項:
1.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印花稅票(中五獎以上者),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。中特獎、頭獎、二獎、三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、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;中四獎、五獎者請向各地郵局;中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及其委託協助代發獎金之中央信託局、三信商業銀行兌領。
2.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,不得領獎。
3.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者,不得領獎。
4.中四獎以上者,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﹪所得稅款;同一筆交易若開立多張收銀機發票,僅其中一張中獎時,領獎時須一併提示同筆交易之其他張統一發票收執聯。
5.中獎之統一發票,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一個獎金。
6.其他有關事項,均依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」規定辦理。
7.若有任何兌獎疑義,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:(02)-23961651。
2007年11月26日 星期一
9/10月統一發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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